上海代理进口清关+进口母婴产品报关上海代理进口清关+进口母婴产品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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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上海检验检疫辖区内进口食品收货人,通过“进境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及境内收货人备案管理系统(企业端)(以下简称备案系统)”(网址:)录入有关备案资料信息。
二、请上海检验检疫辖区内完成网上备案申请信息提交的企业,尽快带齐55号公告附件1*九条、*十条所列纸质文件材料,到我局办理审核手续。我局审核通过后,将提交国家质检总局最后审核。
三、请上海检验检疫局辖区内进口食品收货人,按照55号公告附件2所列附表的要求,建立进口食品相关溯源记录,通过该系统录入有关信息。
我局将定期对辖区内进口食品溯源记录建立情况进行检查,上海检验检疫局将根据情况组织督查组进行督查。
四、进口食品收货人网上申报时应注意的问题:
1.备案信息*2项企业资料中“工商营业执照范围所包含具体食品类别名称”应仅填写与食品类别有关的内容,并与*4项“经营种类”相符合。
2.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源头**、质量控制、产品追溯与召回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至少1名专职或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3.进口乳品的补充要求:
(1)根据《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152号,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乳品进口商除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外,还应当配备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请明确提供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及劳动合同。
(2)按《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三十八条制定的风险信息报告制度、乳品安全风险信息应急方案,配备应急联络员、专职的风险信息报告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4.委托外贸代理办理进口的实际收货人(进口肉类企业除外)办理备案时,可不必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但应提供所委托的外贸公司收货人备案编号和相应的服务协议或合同。